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为促进艺术与设计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完成教学任务,特制定我院2026年转专业细则。
第一条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秘 书:教学办主任
成 员: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辅导员
第二条指导原则
1、转入专业由艺术与设计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和动画专业学生可以互转,但不接收其它学科门类学生;
3、外院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应在原专业不得有不及格课程,申请表附成绩单;我院学生专业互转只需在教务系统填报志愿即可,同一专业志愿录取顺序按照系统导出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如当申报相同专业且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按照《大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如《大学英语》成绩相同时则继续按照《设计绘画》 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4、外院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不能受过任何处分,并经原所在学院辅导员证明;
5、外院申请转入我学院的学生参加国内外竞赛获奖者优先;
6、外院申请转入我学院的学生如果有艺术特长者优先。
7、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录取。
8、学生在转专业成功后,须服从转入学院宿舍调整与安排,并填写转专业学生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
9、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转专业完成后,不得超出本专业批复的招生规模。
10、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
(4)专升本的学生。
第三条2026年各专业计划转入数量
序号 |
专业 |
年级 |
转入限定人数(人) |
备注 |
1 |
工业设计 |
2025 |
8 |
需参加面试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2025 |
5 |
|
3 |
环境设计 |
2025 |
3 |
|
4 |
产品设计 |
2025 |
3 |
|
5 |
动画 |
2025 |
2 |
|
6 |
产品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
2025 |
2 |
|
7 |
环境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
2025 |
1 |
|
|
合计 |
|
24 |
|
第四条流程
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à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流程和参数设置 à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à学院审批 à面试à拟定接收学生名单公示à报学校审核批准。
第五条 时间安排
1.2026年5月8日上午12:00前将转专业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经学校审批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并通知学生。
2.2026年5月8日下午5:30前,学院完成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相关流程和参数设置(如转入接收容量)
3.2026年5月9日上午8:00至5月13日上午12:00,学生根据我院公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4.2026年5月13日下午2:30至5月14日上午12:00,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转专业学生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相关证书、无处分证明等)交艺术与设计学院审批,地点:09C201。
5.转入专业学生面试安排
外院(系)转入学生需参加面试。
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10:00地点:09C301。
6.2025年5月14日下午2:30至5月26日下午5:30,学院完成转专业考核、教务管理系统录取和审批工作。
7.2026年5月29日下午5:30前,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相关(特殊情况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学院考核材料等)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