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琦
信息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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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年级:
艺术与设计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已评定完毕,现将认定结果(附件:《艺术与设计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9.16-2026.9.21),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监督电话: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371-61912147
艺术与设计学院投诉邮箱:zuayszz@outlook.com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