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教字[2022]51号),经艺术与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给予以下3名同学退学处理意见,现公示如下:
艺术与设计学院2024年学籍清理学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学院处理意见 |
其他情况说明 |
1 |
1714190212 |
李昊 |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 |
退学处理 |
/ |
2 |
1714110108 |
孙福旗 |
动画 |
退学处理 |
/ |
3 |
1714110106 |
王熙元 |
动画 |
退学处理 |
/ |
公示期:11月13日—11月19日。
如有异议,请于11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学办反映。
电话:6191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