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科处2023年度郑州航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校科字[2021]13号文件的要求,经过个人申报,我院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了初步评选,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科研先进个人:李强、张丽娟、焦斌、王旭东、袁晓东
公示期从发文之日起为期3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科办反馈。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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