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为促进艺术与设计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完成教学任务,特制定我院2025年转专业细则。
第一条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秘 书:教学办主任
成 员:系主任、辅导员
第二条指导原则
1、转入专业由艺术与设计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集体决定;
2、转入专业工作面向非毕业年级在校学生;
3、产品设计(中外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专业可以互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和动画专业学生可以互转,但不接收其它学科门类学生;
4、外院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学生应在原专业不得有不及格课程,申请表附成绩单;我院学生专业互转只需要在教务系统填报志愿即可,同一专业志愿录取顺序按照系统导出成绩的算术平均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如当申报相同专业而且算术平均分相同时,按照《大学英语》的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5、外院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不能受过任何处分,并经原所在学院辅导员证明;
6、外院申请转入我学院的学生参加国内外竞赛获奖者优先;
7、外院申请转入我学院的学生如果有艺术特长者优先。
8、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9、学生在转专业成功后,须服从转入学院宿舍调整与安排,并填写转专业学生宿舍调整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
10、原则上各专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平均学分绩点需在原专业排名前50%。
第三条2025年各专业计划转入数量
序号 |
专业 |
年级 |
转入限定人数(人) |
考生生源 |
备注 |
1 |
工业设计 |
2024 |
8 |
理工类 |
需参加面试 |
2 |
产品设计(中外) |
2024 |
10 |
美术类 |
|
3 |
环境设计(中外) |
2024 |
10 |
美术类 |
|
4 |
视觉传达设计 |
2024 |
8 |
美术类 |
|
5 |
环境设计 |
2024 |
4 |
美术类 |
|
6 |
产品设计 |
2024 |
3 |
美术类 |
|
7 |
动画 |
2024 |
8 |
美术类 |
|
|
合计 |
|
51 |
|
|
第四条流程
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à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流程和参数设置 à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à学院审批 à面试à拟定接收学生名单公示à报学校审核批准。
第五条 时间安排
1.2025年3月28日将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经学校审批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并通知学生。
2.申请转出转入专业时间和方式
2025年4月2日8:00至4月7日上午12:00,学生根据我院公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2025年4月7日下午14:30-4月8日上午12:00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郑州航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相关证书、无处分证明等)交艺术与设计学院审批,地点:09C201。
3.转入专业学生面试安排
外院(系)转入学生需参加面试。
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4:30地点:09C502。
4.录取并报学校申批时间
2025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学院完成转专业考核、教务管理系统录取和审批工作,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2025年4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相关(特殊情况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材料、证明材料、学院考核材料等)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