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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关于开展2022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曹再辉 [发表时间]:2023-03-07 [来源]:曹再辉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师德考核办法》(校人字〔2018〕37号),现将2022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王焱源

成员:孙建华、周全明、葛露、焦斌、毕海龙、梅晓春、黎伟、廖满春、李森、欧文锐、杜敏、曹再辉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在职教师(包括考核年度上课的兼职人员)

备注:兼职教师(备注:校外兼职)由各个教研室主任负责通知并收回。

三、考核内容

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依据,分别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标准

(一)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师德考核办法》(校人字〔2018〕37号)文件规定进行考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不合格:

1.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行为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民族宗教政策言行的;

3.在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

4.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

5.在学生考试、阅卷,学生推优、评先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6.有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财物行为的;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考核结果运用

师德考核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是教师参与评优评先及职务晋升等事项的首要条件。师德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六、考核程序

师德考核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价、确定等次、公示、审核考核结果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动员及个人总结(3月7日-3月10日)

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动员,参加考核人员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各部门于10日交到09C4楼摄影实验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czh@zua.edu.cn。

2.综合评价、确定等次(3月13日,周一)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的本人总结和民主测评结果,综合平时考核情况,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师德考核等次。

3.公示(3月13日-15日)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复核,并在接到复核申请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同时将复核意见通知申请复核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办公室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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