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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制度]艺术设计学院德育分评定标准(试行)

发布者:杜敏 [发表时间]:2022-03-04 [来源]:杜敏 [浏览次数]:

一、组织与职责

(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院团委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的学生德育成绩工作领导小组。

(二)院团委负责德育活动的统计审核,并按学年公示学生德育成绩;年级辅导员助理协助院团委办公室对本年级学生德育成绩进行计算、统计和排序;团支部书记负责学生的日常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二、活动分类及计算办法

(一)德育活动按照内容分六类:

1、思想引领类:指参加党校、团校培训及思想引领类比赛获得的相关荣誉。

2、团学履历类:指担任校级以上、校、院、社团、班级和团支部学生干部情况。

3、实践服务类: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的相关荣誉。

4、科技创新类:指参与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的相关荣誉。

5、文体活动类:指参加文艺、体育类校园文化活动获得的相关荣誉。

(二)德育成绩计算办法:

1、德育成绩分 A 、B、 C 三个等级,排名专业前 50%为 A 等,50%-75%为 B 等,75%之后为 C 等。

2、受校、院处分(有文件编号)且未解除者,该学年德育成绩只能评定为 C 等。

3、学年德育成绩(满分100分) = 基础德育成绩(60分)+ 学年加分成绩 - 学年扣分成绩。

4、德育成绩的核算以学年为单位,即自第一年的9月1日起至第二年的8月31日止。其中第一学期量化计算时间为:第一年的9月1日至第二年1月31日;第二学期量化计算时间为:第二年3月1日至第二年7月31日。参加跨学期活动者,在活动结束学期加分;跨学年获得荣誉者,在荣誉获得的学期加分。参加寒暑假实践活动者,记入下学期量化。

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3月4日

附件1: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德育成绩加分参照

一、思想引领类

(一)级别认定以证书或正式文件上盖章为准,国家级:国务院、教育部、团中央;省部级:教育部办公厅、团中央学校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同级部门;校级:学校及各校级职能部门;院级:学校各学院。同一荣誉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内容

活动级别

德育分

认定部门

认定方式

备注

个人荣誉

优秀党员、五四奖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国家级

25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文件

仅限表格中所列个人荣誉给予加分

省级

15 分

优秀党员、五四奖章标兵、五四奖章

校级A 类

10 分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宣传报道先进个人、宿舍先进个人

校级B 类

5 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B 类

5 分

优秀信息员

校级

3 分

学院授予的荣誉称号

院级

3 分

集体荣誉

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文明班集体

国家级

15 分/人

院团委

纸质证书/文件


省部级

10 分/人

校级A 类

5 分/人

文明宿舍、优秀宿舍

校级B 类

3 分/人

学院授予的荣誉称号

院级

2 分/人

青马班/ 团校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国家级

25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文件


省级

15 分

校级

10 分

院级

5 分

团校

校级

5 分

院级

3 分

党校

高级

10 分

中级

5 分

思想成长类比赛

国家级三等及以上

15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文件


省级三等及以上

10 分

校级三等及以上

5 分

院级三等及以上

3 分

二、团学履历类

内容

活动级别

德育分

认定部门

认定方式

备注

校级以上干部

全国或省学联担任职位

15 分

院团委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

主席团负责人

10 分

院团委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部门负责人

6 分

干事、委员

4 分

校团委直属团支部

4 分

学院学生干部

主席负责人、团委副书记

10 分

院团委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部门负责人

6 分

干事、委员

4 分

年级学生干部

辅导员助理

8 分

院团委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

4 分

其他班委

2 分

校级社团学生干部、信息员

负责人

3 分

院团委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成员

2 分

校国旗班

班长、副班长

6 分

院团委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成员

4分

院级社团学生

干部

负责人

3 分

院团委

任职文件/考核证明


成员

2 分

(一)按学年完成任期且无违纪等失职情况为准,中途无故退出无分,因故退出经上报学院后视情况而定。

(二)同时担任两种或两种以上学生干部职位,按任职最高分给予分数。

三、社会实践类

参加和获奖,按最高分给与加分,不累计加分。

内容

活动级别

德育分

认定部门

认定方式

备注

参加社 会实 践服务

大学生参军入伍

国家级

25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证明


社会突发重特大事件(疫情防控、自然灾害等)

国家级

15 分

寒暑假社会实践(三下乡)先进个人或集体

国家级

20 分

省级

15 分

校级

8 分

春秋季招聘会志愿服务

校级

5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证明


其它志愿服务

省级

5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证明


校/市级

2 分

纸质证书/证明

院/乡级

1 分

四、科技创新类

(一)可认定的比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外研社” 全国英语演讲/写作/阅读大赛以及与工业工程类、物流类和交通运输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同一比赛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级别认定以证书或正式文件上盖章为准,国家级:国务院、教育部、团中央;省部级:全国性质协会、教育部办公厅、团中央学校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同级部门;校级:学校及各校级职能部门;院级:学校各学院。

内容

活动级别

德育分

认定部门

认定方式

备注

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数学建模、英语以及与学院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

国家级

三等奖及以上

25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证明


优秀奖

22 分

省部级

三等奖及以上

18 分

优秀奖

15 分

校级

三等奖及以上

10 分


优秀奖

8 分

院级

三等奖及以上

4 分

学生在校期间注册工商企业

公司或企业法人

12 分

院团委

证明材料


其他成员

4 分

创业项目入住学校

众创空间

项目负责人

3 分

院团委

证明材料


其他成员

2 分

参加创新科技项目研究

国家级

第一、二名次

25 分

院团委

立项或结项文件


其他名次

22 分

省部级

第一、二名次

20 分

其他名次

18 分

校级

第一、二名次

15 分

其他名次

10 分

发表学术论文

CSSCI、CSCD,SCI、EI,中文核心等

第一、二作者

25 分

院团委

论文原件

以学校职称评审为参照标准

其他作者

20 分

一般期刊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论文

第一、二作者

15 分

其他作者

10 分

校级学术会议论文

第一作者

10 分

专利

发明专利

第一专利人

25 分

院团委

专利证书


其他专利人

10 分

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第一专利人

10 分

其他专利人

5 分

文章/通讯/新闻

院级及以上

0.2 分/篇

院团委

统计表/截图



五、文体活动类

(一)国家级A 类指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三类活动。国家级 B 类指由国家体育总局运动管理中心主办的比赛,如全国健身操大赛(健美操、啦啦操、排舞)、全国航模大赛等。级别认定以证书或文件盖章为准。

(二)最佳编排、最具潜质等单项奖等同优秀奖。

内容

活动级别

德育分

认定部门

认定方式

备注

全运会、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艺术展演

国家级A

获奖

25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证明


全国航模、健身操大赛等

国家级B

三等奖及以上

20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证明


优秀奖

18 分

河南省大科节、大学生运动会、大学生男/女篮球赛、足球锦标赛等

省级

三等奖及以上

15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证明


优秀奖

12 分

校大科节,运动会、趣味

运动会、新生才艺大赛、歌手大赛、篮球赛、辩论赛、健美操、啦啦操等文体类活动竞赛

校级

三等奖及以上

8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证明


优秀奖

6 分

院级

三等奖及以上

3 分

院团委

纸质证书/证明


优秀奖

2 分

附件2: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德育成绩加分参照

(一)校级活动

由学校下达到各学院承办的活动

a.校内无比赛性质的活动参与者最高不超过2分;

b.省级以下比赛性质的活动参与者2分(注:若获得奖项并有获奖证书,可凭证书自行申请加分);

c.省级及以上比赛性质的活动参与者3分(注:若获得奖项并有获奖证书,可凭证书自行申请加分);

注:b项与c项需有相关红头文件通知,不可累计加分。

(二)院级活动

在学院里发起并组织的活动

a.院内无比赛性质的活动参与者最高不超过1分(开展创新性活动,根据活动情况和影响力,突出活动将受到加大分值力度奖励);

b.院内比赛性质的活动参与者2分(注:若获得奖项并有获奖证书,可凭证书自行申请加分)。

(三)班级活动

班级活动优秀参与者1分,参与者0.5分

注:班级活动报经院系辅导员老师核实才能生效,确定每项活动所加分数(必须确定活动名称,每项活动有且只有一次德育分申请,不得重复申请,且必须有纸质版活动签到与签退),班级自行组织的集体娱乐活动不在加分之列。

(四)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加分依据

注:组织者:部门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参与者:积极参与活动的部门成员。

非常规性行部门活动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最高不超过2分/项活动

最高不超过1.5分/项活动

组织部

1.院团委组织工作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75分/次

0.5分/次

注:根据上级党委、团委通知文件开展各类工作,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及活动开展情况对于工作周期长的予以相应加分。例:整理青年大学习工作(每月汇总一次)、团员教育评议等。

新闻媒体中心

1.展板制作

趣味运动会、田径运动会展板活动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3分/人

2分/人

参与者:基础分2分(基础分要求:积极参加展板制作,无无故缺席制作的情况)。

注:若获得奖项并有获奖证书,可凭证书自行申请加分。

国际志愿者日、雷锋日等展板活动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2.5分/人

1.5分/人

参与者:基础分1.5分(基础分要求:积极参加展板制作,无无故缺席制作的情况)。

注:若获得奖项并有获奖证书,可凭证书自行申请加分。

2.院官网编写新闻


院级

校级

德育分

编辑和照片0.3分/条

编辑和照片0.5分/条

3.微信加分细则

日常微信

编辑

编审

德育分

0.3分/条

0.1分/条

4.微博加分细则


日常微博

德育分

0.02分/条

5.摄像、摄影、视频、节目单、门票、宣传手册、H5、节目背景制作等加分细则:院系或者学校组织相关活动


摄像、H5、节目背景制作

视频拍摄与制作(系列)直播

节目单、门票、

宣传手册、工作证设计

德育分

1分/次

2分/次

1分/次


社会实践部

1.挑战杯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1.5分

1分

2.挑战杯(郑航/红色专项)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1.5分

1分

3.寒暑假社会实践(三下乡、扬帆计划、返家乡、个人自主、实践团队)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1.5分

1分

4.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类大赛/青春就业创业大赛/大学生简历大赛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1分

1分

5.校园招聘会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5分

0.5分

注:每学期汇总一次。

学风建设中心

1.德育分计算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1.5分/次

1.5分/次

注:出现重大包庇失误,参与者德育分清零;追究到个人则个人德育分清零。

2.奖学金计算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1.5分/次

1.5分/次

注:出现重大包庇失误,参与者德育分清零;追究到个人则个人德育分清零。

3.艺起晨读——沁湖读书小组活动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75分/月

0.75分/月

注:每月提交一次活动总结。

4.新生杯辩论赛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75分/次

1分/次

权益部

1.冬至包饺子活动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75分/人

0.5分/人

注:根据活动情况和影响力(如受校新闻报道),突出活动将受到加大分值力度奖励。

2.安全文化月活动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2分/次

1分/次

注:根据具体活动给予参与者分数。

3.升旗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75分/人

0.5分/人

注:发言人可额外加分(0.5分)。

4.衣暖人心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75分/人

0.75分/人

5.跳蚤市场


优秀参与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75分/人

0.75分/人

文体部

1.趣味运动会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1.5分/项目

1分/项目

注:参与者:基础分1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成绩与上一年对照,若整体成绩优于上一届成绩,将给予每人1分的额外加分。

2.田径运动会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1.5分/项目

1分/项目

注:参与者:基础分1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成绩与上一年对照,若整体成绩优于上一届成绩,将给予每人1分的额外加分。

3.承接/举行文体比赛(新生杯、郑航杯)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1.5分/项目

1分/项目

注:参与者:基础分1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成绩与上一年对照,若整体成绩优于上一届成绩,将给予每人1分的额外加分。

4.承接/举行文艺演出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1.5分/项目

1分/项目

注:参与者:基础分1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成绩与上一年对照,若整体成绩优于上一届成绩,将给予每人1分的额外加分。

5.健身操舞比赛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1.5分/项目

1分/项目

注:参与者:基础分1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成绩与上一年对照,若整体成绩优于上一届成绩,将给予每人1分的额外加分。

6.系体育队训练与比赛

训练

优秀参与者(队长)

参与者(队员)

德育分

4分

3分

(1)包括项目:系羽毛球队、乒乓球队、田径队、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

(2)周期:每周进行2-4次时长不低于一小时的训练,比赛前一个月每周进行3-5次的训练,训练时长不低于1小时,训练强度由系队队长负责。

(3)奖励明细:

系体育队队员:基础分每学期3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每学期系队训练中,个人训练次数达到20次即可得到基础分,每额外训练5次给予2.5分(可累计)。不足五次不额外给予德育分;每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即扣除一次训练次数】;

系体育队队长:基础分每学期4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每学期初按时提交训练计划,且该学期系队训练按计划完成;每学期系队训练中,个人训练次数达到20次即可得到基础分,每额外训练5次给予2.5分(可累计)。不足五次不额外给予德育分;每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即扣除一次训练次数】

7.礼仪队训练与礼仪活动


优秀参与者

参与者

德育分

4分/学期

3分/学期

(1)包括项目:礼仪训练

(2)周期:每周进行2-4次时长不低于一小时的训练,礼仪活动前一个月每周进行3-5次的训练,训练时长不低于1小时,训练强度由礼仪队队长负责。

(3)奖励明细:

礼仪队队员:基础分每学期3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每学期系队训练中,个人训练次数达到20次即可得到基础分,每额外训练5次给予2.5分(可累计)。不足五次不额外给予德育分;每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即扣除一次训练次数】;

礼仪队队长:基础分每学期4分【基础分要求:按时参加训练,无无故旷训的情况,每月可请假三次,每学期初按时提交训练计划,且该学期系队训练按计划完成;每学期系队训练中,个人训练次数达到20次即可得到基础分,每额外训练5次给予2.5分(可累计)。不足五次不额外给予德育分;每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即扣除一次训练次数】

礼仪活动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2分/次

1分/次

青年志愿者团

1.美化校园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75分/次

0.5分/次

2.校园文明督导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75分/次

0.5分/次

3.校园引导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75分/次

0.5分/次

(五)院学生处部门活动

学风督察委员会

1.院系课程出勤情况统计


参与者

德育分

0.1分/人次

注:每周提交一次活动总结。

宿舍文明督察委员会

1.院系宿舍安全宣传活动


组织者

参与者

德育分

0.75分/人

0.5分/人

注:每月提交一次活动总结。

(六)通报表扬加分标准

(1)院系通报表扬个人加1分;

(2)校红头文件通报表扬个人加2分

(七)卫生检查加分标准

(1)每学年宿舍被学院通报表扬一次,宿舍成员每人加 1 分,(院学生处宿舍文明督察委员会每月提交一次)。

(八)校报、校广播站投稿加分标准

校报投稿(1分/篇,4分封顶);校广播站投稿(0.5分/篇,2分封顶)

注:由投稿者本人提供纸质版新闻稿(或截图)至院团委学生会学风建设中心。

注:证书根据类别自行申请加分(详见附件1),所有证书申请加分必须提供证书/证明原件,没有原件不予加分。

















附件3: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德育成绩扣分标准


扣分标准

类别

扣分项目

分值

备注

校级

留校察看

20分/次


记过

15分/次


严重警告

10分/次


警告

7分/次


通报批评

5分/次


院级

通报批评

3分/次


旷课

1.5分/次


查寝(卫生)

1分/次


查寝(违规电器、违禁品)

2分/次


一、思想品德

(一)不参加学院具体通知到个人的活动,单人单次扣1 分。

(二)负责考勤的人员弄虚作假者,单人单次扣2 分。

(三)学生干部因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出现失误造成后果者,单人单次扣3 分。(情节严重者当前学期无分)。

二、学习活动

(一)每次活动旷一次,单人单次扣1.5 分(学生干部双倍),累计3次及3次以上当前学期无分。

三、文体活动

(一)比赛性质活动中弄虚作假者,单人单次扣2 分。

(二)活动中有不文明言论和行为的成员,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扣1-5 分。

四、宿舍文明

(一)每学年宿舍卫生违规一次,宿舍成员单次扣除1 分。

(二)每学年宿舍被查出违规电器或违禁品,责任到人,单次扣除2 分,累计 2 次及 2 次以上当前学期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