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
艺术设计学院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认定结果(附件1)公示如下: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9.15-2022.9.21),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监督电话: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371-61912147
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0371-61912143
学生处资助中心:0371-61912586
监督邮箱:
422596642@qq.com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