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发掘和宣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同行公认、学生爱戴的基层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艺设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用典型力量激励和带动学院教职工做好教师,扬正气、促和谐,凝聚精气神,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积极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全院工作3年及以上的教职工。
(二)名额分配
各系教师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可推荐1人。行政管理岗可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一)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加强师德修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注重个人修养,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待人真诚;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二)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传播优秀文化;工作作风勤勉严谨,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恪守职业操守;严格执行教学科研规范,严于律己,清廉从教,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三)教书育人,贡献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为学生学业、就业工作细致指导,成绩突出,在学生中有具有较高威望;遵循教学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严慈相济;立足本职岗位,在育人工作中有较突出的贡献。
(四)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教学方法,掌握并运用现代教学技能;弘扬工匠精神,常年扎根教育一线;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师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五)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教学质量考核为合格以上,且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合格。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撰写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提交给系主任。事迹材料务必要真实可信、主题鲜明、具有感染力和故事性。
(二)基层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可通过事迹演讲、师生评议、民主推荐等形式确定候选人,并于2022年10月23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200字以内个人简介、1张工作照或生活照打包发送至欧文锐OA。
(三)组织评审
学院党委、工会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通过网络投票和会议评审等方式,择优推荐获奖人选3名。
(四)学院审定
学院审定推荐获奖人选名单,确定获奖人选,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作为获奖的正式名单公布。
(五)发文表彰
学院对获奖人选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适时进行宣传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活动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师资队伍、培育优秀教师、促进教育快速发展的有效手段。要精心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全院掀起弘扬高尚师德、赶学身边先进的热潮,推动师德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3.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部门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度,严格遵循评选程序,真正把爱岗敬业、尊师爱生、业绩突出的优秀教职工推荐上来。
联系人:欧文锐
联系电话:61912140
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工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