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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设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者:张晴晴 [发表时间]:2024-03-28 [来源]:学科办 [浏览次数]: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艺术与设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由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复试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负责实施。

二、复试分数线

总分达到362分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与外国语单科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一与业务课二单科不低于60分。

三、复试日程安排

(一)线上心理测试

时间:3月30日前

请考生按照心理测试操作流程于资格审查前完成测试,该测试结果不打分,不作为录取依据,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报到、资格审查与签订“复试承诺书”

时间:3月30日下午14:30-18:00

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09实验楼C座202室

内容:复试报到、资格审查、签订“复试承诺书”

1.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准考证打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备查),留存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暂时不能提供的拟录取前须补上);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6)《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3);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从专科毕业到2024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填写相关内容、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附件2);

(9)2024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领取、签字)。

2.复试补充材料

(1)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2)个人作品集。

3.资格审查程序

(1)前往报考学院报到,并向报考学院提交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同时了解复试须知(含:机试、加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复试

1.复试方式

所有专业和环节,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复试标准的考生,进行第一批复试。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日程在艺术与设计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为保证复试顺利进行,考生需按要求提前联系艺术设计学院学研办演练(演练时间:2024年3月30日14:30,地点:郑州航院东校区09C202室)。考生需自备笔记本电脑并内安装专业用软件。

2.复试内容与安排

(1)机试

时间:3月31日8:00-12:00

地点:09实验楼C座401室

内容:专业绘图软件命题创作40分。

(2)面试

时间:3月31日下午14:30-18:00

地点:09实验楼C座405室

内容:①外语水平测试20分,包括外语听力测试10分,口语测试10分;②综合面试40分,主要针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③同等学力及跨专业(部分考生)加试专业命题论文、专业面试。

(五)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四、复试录取

对复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知识考核得分低于24分;②面试考核低于36分;③外语水平考核低于12分;④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在国家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五、体检

复试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1912146

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140(王老师)

研究生处监督电话:0371-61912520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心理测评学生手机端操作说明

附件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3:郑州航院招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