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院交流选拔部分科级干部方案》(校党组字[2024]10号)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报岗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马可翔、赵紫浩同志为考察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党政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1912140。
附:考察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最高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申报岗位 |
马可翔 |
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 |
男 |
1986.1 |
博士研究生 |
讲师 |
学科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 |
赵紫浩 |
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 |
男 |
1991.4 |
硕士研究生 |
实验师 |
教学办公室主任 |
艺术与设计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