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同学:
根据河南省资助中心工作要求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23〕39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23〕40号)文件要求。现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本科生综合奖学金人员进行增补和调整。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
监督电话:
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0371-61912148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371-61912147
学生处资助中心:0371-61912586
监督邮箱:zuaysxgb@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