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办法(修订)》(校学字〔2017〕39号)相关规定,我院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的评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监督电话:
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0371—61912148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371—61912147
监督邮箱:422596642@qq.com